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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面向省内外招聘155名特岗全科医生,通过一系列优惠的薪酬待遇和职称晋升政策,引导和鼓励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服务,逐步解决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执业医师紧缺问题。此举也标志着该省特岗全科医生4年计划启动。

 

2015年年底,该省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按照“市招、县管、乡用”的原则,计划从2016起连续4年为全省乡镇卫生院招收特岗全科医生,重点向老少边穷岛地区倾斜,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期限为4年。为吸引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该省出台了一系列激励和保障政策。例如,在薪酬待遇方面,该省要求,特岗全科医生在聘用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绩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职级卫技人员平均水平,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并由乡镇卫生院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原中央苏区县和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还可以享受每人每年3万元的生活补助。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还将探索建立特岗医生长效培养机制,拟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特岗医生专项岗位,不占医院岗位总量,纳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实行优惠的招聘政策,招聘后定向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定年限,服务期满后回原聘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