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疫苗事件让很多家长对接种疫苗产生了忧虑,为此,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特别准备了相关材料,帮广大网友答疑解惑。
1.我国预防接种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答:预防接种工作是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也是各国预防控制传染病最主要的手段。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阻断了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野病毒传播;全球因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麻疹导致的发病、致残与死亡也显著下降。
我国1978年开始实施计划免疫以来,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和死亡。2000年,我国通过无脊灰的证实。2002年,将新生儿乙型肝炎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2007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将甲型肝炎疫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等纳入国家免疫规划,14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15种疾病。1988年、1990年、1996年我国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分别达到以省、以县、以乡为单位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目前,以乡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的目标。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能创造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麻疹、甲型肝炎、流行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通过预防接种均降到历史较低水平。推广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后,小于5岁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67%降至2014年的0.32%,因接种疫苗减少乙肝病毒慢性感染者3000多万人。
2.我国有关预防接种的法律制度有哪些?
答:为了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的法律制度依据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条例》对疫苗流通、疫苗接种、保障措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定了政府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保障机制,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规范了接种单位的接种服务。
3.我国的疫苗如何分类?
答:《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第一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此外还包括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
4.接种疫苗安全吗?
答:预防接种的服务对象是健康人群,其安全性历来受到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以确保其不对接种者造成危害。此外,疫苗在上市使用前都要执行严格的批签发制度。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技术人员,给适宜的对象进行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从表面上看,预防接种主要是对易感者接种疫苗,其实提高个体免疫水平的同时,必然会提高整个人群的免疫水平,有助于群体免疫屏障的形成。当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即使有传染源侵入,由于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得到了免疫保护,人与人之间传播的机会大大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链已被阻断,传播的范围受到限制,减少了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
5.预防接种人员资质和其服务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接种单位要求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为了规范预防接种管理,原卫生部颁布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并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了《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另外还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疫苗计划制定、出入库管理、冷链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需要,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并组织开展日常工作考核。
6.为什么国家要下那么大的力气推进预防接种工作?
答: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远远小于不开展预防接种而造成的传染病传播的风险。实施免疫规划前,我国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非常高。自实施免疫规划以来,通过接种疫苗,减少大量儿童因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避免成千上万名儿童的死亡。
以脊髓灰质炎和麻疹发病为例,20世纪60年代初期,全国每年约报告20000—43000例脊髓灰质炎病例,实施计划免疫后,发病率逐年下降,自1994年10月以来,未发现本土脊灰野病毒病例;2000年,实现无脊灰的目标。1950—1965年,我国年平均麻疹发病率为590/10万,其中1959年发生全国范围内的麻疹大流行,发病率高达1433/10万,约950万例,并且每100例麻疹患者中有3人死亡,自1965年广泛使用疫苗以来,麻疹流行强度大为减弱。通过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规划工作,近几年麻疹发病率一直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7.乙肝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体现在什么地方?
答:通过乙肝免疫预防策略的实施,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由1992年的不到40%上升至2014年的95%以上。2014年全国乙型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国1~4岁儿童HBsAg携带率为0.32%,与1992年的9.67%相比下降了97%。通过实施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2012年5月,我国正式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的认证,实现了将5岁以下儿童慢性HBV感染率降至2%以下的目标。这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取得伟大成就,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树立了典范。据推算,我国自1992年以来通过预防接种减少了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约3000万人。
8.乙脑、流脑、百日咳和白喉等传染病控制情况如何?
答:随着乙脑疫苗的广泛应用和卫生条件改善等,乙脑发病率大幅下降,目前全国乙脑报告发病率降至0.1/10万以下的水平。流脑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后,发病率亦是逐年降低,2015年全国流脑报告发病率低于0.01/10万。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每年我国报告白喉病例上万例,自1978年实施计划免疫后,白喉发病率大幅度下降,目前我国已连续多年无白喉病例报告。在未使用疫苗前,百日咳是儿童常见疾病和死亡原因,我国20世纪50—70年代百日咳发病率均在100/10万以上,在1959和1963年出现的大流行中有近万名儿童死于百日咳,而近年来百日咳的发病率已降至1/10万以下。
9.什么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答:疫苗对于人体毕竟是异物,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的同时,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人体的个体差异(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等),有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其中绝大多数可自愈或仅需一般处理,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症状。不会引起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预防接种仅有很少人出现异常反应,但发生率极低。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10.哪些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答:一是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二是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三是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四是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偶合发病;五是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六是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11.预防接种有哪些禁忌证?
答:目前,除接种狂犬疫苗外,接种其他任何疫苗都有禁忌症,通常的禁忌症有正在患有严重器官疾病,尤其是处于活动期的疾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正在发热;对疫苗成分过敏等,免疫缺陷儿童不能接种活疫苗。在有明确禁忌症的时候,确实不能接种疫苗,应待接种对象病好后再接种。
12.接种疫苗就能保证不发病吗?
答:疫苗均具有一定的保护率,但由于受种者个体的差异,少数人接种后不产生保护作用,仍有可能会发病。另外一种情况为偶合发病,如果接种疫苗时受种者恰好处在该疫苗所针对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疫苗还未产生保护作用仍会发病。
1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何补偿?
答:预防接种是一项公共卫生措施,在保护绝大多数人群健康的同时,极个别人承担了发生异常反应的风险。充分考虑到受种者的权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规定,对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给予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属于二类疫苗(自费接种)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异常反应它是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是不可避免的;异常反应的发生是小概率事件;它既不是疫苗质量问题造成,也不是实施差错造成,各方均无过错。通过预防接种建立免疫屏障,保护受种者同时,也保护了受种者周围人群。因此,对受种者予以一定经济补偿,不是赔偿。
14.预防接种前需要进行常规筛查?
答:每种疫苗的禁忌不尽相同,并有其特殊禁忌;接种时只能通过询问或简单体检判断一般禁忌,不可能对所有禁忌进行筛查,而且筛查费用昂贵;国际上不推荐接种前对所有禁忌进行常规筛查。
15.公众对疫苗安全疑虑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如果公众对疫苗和预防接种信心下降,将有可能导致儿童家长拒绝为儿童接种疫苗。不接种疫苗会使人群的接种率下降,人群免疫屏障降低,相应的传染病可能会发生暴发流行。
如2003年8月在尼日利亚,有人毫无根据地宣称,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OPV)不安全,而且会导致儿童成年后不育。这导致了尼日利亚北部两个州停止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其他州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者的比例也大大下降。后果是脊髓灰质炎在尼日利亚北部发生大暴发。这次大暴发最终导致尼日利亚成千上万的儿童发生瘫痪,并且导致该疾病向其他19个无脊髓灰质炎病例的国家传播,很多孩子不得不面对终生残疾的悲剧,这原本通过接种疫苗就能避免的。另外,如日本、英国等国家也曾发生过因预防接种不实信息散播导致抵制预防接种的情况,其后果就是造成免疫空白,人群免疫屏障有漏洞,引起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
16.儿童在预防接种前,家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家长应带孩子到政府部门认定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进行预防接种,在接种前应向接种人员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便工作人员判断是否可以接种。家长应特别注意孩子有无急性疾病、过敏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等情形,并在接种人员的指导下配合预防接种。例如,在新生儿接种疫苗前,家长需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对新生儿健康状况的问诊和一般健康检查,提供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包括出生时是否足月顺产、出生体重多少,新生儿出生评分情况,有无先天性出生缺陷,是否现患某种疾病等等,以便接种人员正确掌握疫苗接种的禁忌证,并决定是否接种疫苗。如发现接种后出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咨询接种工作人员,必要时就医,以便得到及时正确处理。
17.哪些情况下儿童不适宜接种疫苗?
答:急性疾病: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正在发烧,特别是发热在37.6℃以上者,或同时伴有其它明显症状的儿童,应暂缓接种疫苗。孩子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调养后再接种疫苗。此外,如果孩子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待孩子康复以后再接种疫苗。
过敏体质:个别儿童有过敏体质,容易被家长忽视,有过敏体质的儿童接种疫苗后偶可引起过敏反应,造成发生不良反应的后果。所谓过敏体质,是指儿童反复接触某种物质,容易发生机体过敏反应,出现相应症状,其中以过敏性皮疹最为常见。如果发现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则应停止接种。
免疫功能不全:一般认为,儿童免疫功能不全,不仅预防接种后效果较健康人差,而且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特别是接种活疫苗时。比较严重的免疫功能不全包括免疫缺陷(例如无/低丙种球蛋白血症)、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等等。如果儿童容易反复发生细菌或病毒感染,感染后常常伴有发热、皮疹及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应怀疑存在免疫功能不全的可能性,接种疫苗时需特别小心。
神经系统疾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人接种某些疫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已明确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例如患有癫痫、脑病、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或惊厥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疫苗。
18.预防接种过程中的偶合症发生概率有多大?
答:以儿童偶合发病为例。我国卫生服务需求调查结果显示,0-4岁儿童两周患病率为17.4%,因此儿童接种疫苗后,即使接种是安全的,在未来两周内,每100名接种疫苗的儿童中仍会有约17名儿童由于患其他疾病,尽管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无关,但由于时间上与接种有密切关联,非常容易被误解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再以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偶合死亡为例。我国新生儿(0-28天)死亡率为10.7‰,全国每年出生儿童约为1600万;据此推算,全国每年约有17万名新生儿死亡,即每天约有466名新生儿死亡。按照我国乙肝疫苗免疫程序规定,乙肝疫苗在儿童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以全国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率75%计算,则每天约350名新生儿死亡者接种了乙肝疫苗,即全国每天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可能出现偶合死亡350起。
19.我国在预防接种管理上对疫苗如何分类?
答:按照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将第二类疫苗纳入第一类疫苗,主要考虑疫苗能预防的疾病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疫苗的效果和安全性、国产疫苗的生产供应能力和政府财政负担等方面因素。第一类疫苗一般用于预防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常见传染病,预防在我国发病率和死亡率相对较高的传染病,以及其他国家普遍纳入免疫规划的疾病和纳入全球消灭或控制的疾病等。
20.预防接种服务有哪些管理要求?
答: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接种单位要求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为了规范预防接种管理,原卫生部颁布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并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了《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另外还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疫苗计划制定、出入库管理、冷链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的技术要求。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需要,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并组织开展日常工作考核。
各级疾控中心负责预防接种和免疫规划的技术指导,承担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和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需求计划制定、冷链管理与维护、疫苗分发与指导使用、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接种率监测、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动员等工作。基层接种单位负责本单位疫苗和冷链管理,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按照国家制定的免疫程序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21.疫苗是如何供应和分发的?
答:第一类疫苗,是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通过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并逐级进行配送,或者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配送,冷链条件完全能够得到保障。
第二类疫苗可以由疫苗生产企业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供应,疫苗批发企业也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供应,另外县级疾控机构也可以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购进疫苗时,要向有资质的企业购进疫苗,并要索取相关的证明文件。同时对于疫苗的购进、分发,均要求进行严格登记,记录疫苗的品种、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数量等关键信息,并要求保存至该疫苗超出有效期后2年备查。部分地区还对疫苗的出入库实施信息系统管理。
22.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何进行监测?
答:按照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控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包括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将收到报告信息后,要通过网络上报至国家“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各级疾控机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可通过该系统对报告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2010年12月和2014年4月,世界卫生组织分别对我国国家疫苗监管体系进行了正式评估。评估认为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要求。
23.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何进行处置?
答:通常情况下,除了一般反应(例如由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单纯发热、接种部位的红肿和硬结等轻微的反应)外,其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均需要开展调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由县、市、省级疾控机构组织专家组开展调查诊断,其中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异常反应,由市级或省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当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可向市级、省级医学会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和再鉴定。怀疑引起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疫苗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对相关疫苗质量进行检验,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4.为什么要给儿童接种疫苗?
答:接种疫苗是保护儿童避免感染疾病的最安全和最有效措施,所有儿童均应按照国家免疫程序接种疫苗。
我国国家免疫规划共有14种疫苗,可以预防15种疾病,其中儿童接种的11种疫苗,可预防12种传染性疾病,包括乙肝、脊髓灰质炎、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白喉、破伤风、百日咳、甲肝、乙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和结核病。
公众应到有资质的接种单位接种疫苗,接种服务人员应做好接种记录。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应注意保管好接种证。
25.为什么接种疫苗能预防疾病?
答:科学研究表明,当细菌或病毒侵入人体时,身体就会产生一种抵抗这种细菌或病毒的物质,这种物质叫做抗体。不同的细菌或病毒会产生不同的抗体,称为特异性抗体。病愈后,这种特异性抗体仍然存留在体内,如再有相应的细菌或病毒侵入体内,这种特异性抗体就能保护身体不受这些细菌或病毒的伤害。
预防接种就是人为地将经减毒或灭活等工艺处理的少量细菌或病毒及其代谢产物接种给人,使机体产生特异性抗体或细胞免疫反应,从而产生针对该种病原体的抵抗能力。
26.接种疫苗后是不是就一定不得传染病了?
答: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但成功率并非是100%,多数疫苗的保护率>80%。由于受种者个体的特殊原因,如免疫应答能力低下等因素,可导致接种后免疫失败。但大量的研究证明,即使接种疫苗后发病,相对于不接种疫苗者,其患病后的临床表现要轻很多。
27.为什么一定要按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答:不同的疫苗,有不同的免疫程序,这是根据临床试验和多年科学实践为依据而制定的。如乙肝疫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脊灰疫苗等至少需要完成3剂接种才能使儿童产生足够的免疫力。随着儿童的长大,体内原有通过接种疫苗获得的免疫力也会逐渐下降。因此,有些疫苗还要进行加强免疫。
28.为何要对新生儿接种卡介苗?
答:接种卡介苗后能使机体对结核杆菌产生特异性的免疫力,可阻止结核杆菌在人体内的繁殖和播散,因此它对预防结核性脑膜炎和粟粒性结核有较好的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在结核病高、中等流行地区,新生儿应尽早接种卡介苗。我国的免疫程序是新生儿出生时接种1剂卡介苗。
29.新生儿为什么要在出生后24小时内及时接种乙肝疫苗?
答:我国大多数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来源于母婴垂直传播及儿童早期的感染,因为新生儿对乙肝病毒无免疫力,而且免疫功能尚不健全,一旦感染了乙肝病毒,则易成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1岁婴儿感染乙肝病毒后,将有90%以上的人会变成慢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由此可见,新生儿预防乙肝尤为重要。所有的新生儿都应当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并按照0、1、6月龄的免疫程序,完成3剂乙肝疫苗的全程接种。
30.乙肝疫苗是否一定要打三针?
答:接种不同剂次乙肝疫苗后一般都会产生抗体。研究证明,全程接种3剂后,体内产生的保护性抗体的几率大、滴度高。据观察,接种第1剂后,约有30%~40%的人产生抗体,接种2剂后,约有60%~70%的人产生抗体,完成3剂全程接种后可使约90%以上的人产生抗体。
31.为什么脊灰减毒活疫苗不能带回家服用?
答:疫苗需要由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和预防接种人员提供预防接种服务。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温度冷冻储存疫苗。接种时须用凉开水溶化后喂服,这样才能保证疫苗的效果。接种后需在现场留观至少30分钟。因此不能带回家服用。
32.多次服用脊灰减毒活疫苗是否对身体有害?
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国家免疫规划的每一种疫苗都有规定的免疫程序,适龄儿童只要按程序服够剂数即可。但在补充免疫活动时,可不论接种史,所有无禁忌证的适龄儿童一律接种1剂或2剂疫苗,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漏掉一部分易感儿童,同时建立群体免疫屏障。脊灰减毒活疫苗是安全的生物制品,多次服用不会对身体有害。
33.患过出疹性疾病的人是否不需要接种麻疹疫苗?
答:不一定。有很多种疾病都会有出疹症状。如果实验室诊断为麻疹,则不需要再接种麻疹疫苗。如果确诊为风疹、其他出疹性疾病或出疹原因不详者,还需要接种麻疹疫苗。
34.周围的人没有患麻疹,为什么还要给儿童接种麻疹疫苗呢?
答:麻疹是通过呼吸道传播的,若儿童未接种过麻疹疫苗,未获得过免疫保护,很有可能被感染,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医院、超市、商店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因此,按时接种麻疹疫苗,才能起到最好的预防效果。
35.儿童8月龄时接种过麻疹疫苗,还需要再接种麻腮风联合疫苗吗?
答:是的。按照我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婴儿在8月龄时应接种1剂麻风联合疫苗,18~24月龄时还应接种1剂麻腮风联合疫苗。
36.患过流腮是否还需要接种麻腮风联合疫苗?
答:麻腮风联合疫苗可预防麻疹、流腮、风疹三种疾病。患过流腮后,接种麻腮风联合疫苗仍可以预防另外两种传染病。也可以选择接种麻风联合疫苗或麻疹疫苗和风疹疫苗。
37.百白破联合疫苗可以提前或是推后接种吗?
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疫苗应按照免疫程序进行接种,在儿童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不建议提前或是推后接种。
百白破联合疫苗基础免疫各剂之间间隔应≥28天。如因为其他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相应剂次的接种,一般来说推后接种是可以的,但对于推后接种的剂次一定要尽早进行补种。
38.儿童是否必须接种甲肝疫苗?
答:甲肝疫苗已纳入国家免疫规划,≥18月龄儿童需按照免疫程序免费接种甲肝疫苗。
39.提早接种了某一种疫苗,是否会对孩子身体有伤害?
答:提前接种疫苗一般不会对身体有害,但有可能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为了获得更好的保护效果,最好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疫苗。
40.国产疫苗和进口疫苗有何不同?如何选择?
答:我国上市后的所有疫苗都是经过国家严格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国产疫苗和进口疫苗的安全性和保护效果均得到证实。接种何种疫苗,家长可自行选择。
41.两种疫苗是否可以同时接种?
答:如需同时接种两种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并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要求进行接种。两种注射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间隔≥4周再接种。
42.为什么接种疫苗后要留观至少30分钟?
答:接种疫苗以后,由于个体原因,极少数人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监测数据表明,过敏性休克大多发生在接种后30分钟内,发生过敏性休克后,如果不在医务人员监护范围之内就容易发生生命危险,所以接种现场必须配有医生和急救药品,主要是防止发生意外。如果监护人怀疑自己的孩子接种疫苗发生了异常反应,就应该及时向接种人员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或报告。
43.接种疫苗后出现的一般反应如何处理?
答:接种疫苗后,应在预防接种单位留观至少30分钟。
部分儿童在接种疫苗后会出现一些反应,如低热、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状。上述症状一般持续1~2天即可消失,不需要任何处理。儿童接种疫苗后出现上述反应,应该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其他疾病。如果发生严重反应者,应及时就医。
44.青霉素过敏者能接种疫苗吗?
答:青霉素过敏和接种疫苗没有必然联系。只有当疫苗中含有青霉素成分,才不能接种。如果没有这种成分,是可以接种的。但过敏性体质的儿童在接种前,其监护人需认真阅读说明书,并咨询临床医生,谨慎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