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20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16年第1期),公布了2016年第一季度药品监督抽验中发现的185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信息。其中不符合标准规定中药材(饮片)有169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制剂有16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69批次中药材(饮片)中,23批次被标示为“不是标示企业生产”,3批次被标示为“标示企业已申请注销”,1批次被标示为“标示企业已申请注销”,另有1批次被标示为“在标示企业注册地址未能找到该企业”,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湖北省药品质量抽验计划安排,湖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药品监督抽验中发现的185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予以公告。
对本公告附件所列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加大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跟踪抽验力度;对公告的假冒药品,要追根溯源,查清购销渠道,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第一季度药品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8日
附件:2016年第一季度药品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
不符合标准规定制剂
不符合标准规定中药材(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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