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27日),据上海市、福建省、四川资阳食药监局获悉,又一药企GMP证书被收回,5药商GSP证书被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一药企被收GMP
上海青平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规定,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该公司片剂《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据了解,上海青平药业有限公司是国家食药监总局在6月7日连夜发布针对4家药企的检查通报的其中一家,另外三家分别是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大同市云岗制药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局的检查通报,国家局则要求药企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收回其GMP证书。从收回GMP证书的时间看来,在上海市食药监局6月27日发布收回上海青平药业有限公司后,上述四家药企的GMP证书已均被收回。
四川2药商被收GSP
四川康贝大药房资阳市雁江区文清药店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四川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收回药店《药品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福建3药商被收GSP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6月27日)发布公告,收回厦门鑫汾阳药业有限公司、厦门仁心堂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国领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厦门鑫汾阳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13号)有关规定,我局依法采取收回厦门鑫汾阳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风险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