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份《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的文件(以下简称“文件”)在业界悄然流传。据悉,这是深圳市医改办推进该市药品集团采购(以下简称“GPO”)而几易其稿的结果。从这份文件上对之前海王全药网拟将进行GPO采购的思路进一步明晰。
为何自建采购平台?
文件显示,深圳之所以要自建采购平台采购,是当前“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广东药采中心中标数量上万种,而全市公立医院常用药仅1000多种,由于医院用药选择面广,用药分散,给医药代表搞变相促销留下了巨大空间。
再加上各医疗机构都是单独在广东药交所单独下单采购,月月交易,造成单次采购量分散,难以形成“量价挂钩、以量控价”的议价谈判动力。此外,文件中显示,由于药交中心是第三方平台,本身不是药企,没有议价动力,所以深圳才选择一家药企(海王全药网)来进行议价谈判,并且要求该GPO组织承诺在同等采购量的情况下,与药交中心采购费相比降幅达到30%以上。
文件内容显示,该份文件制定依据是国发办7号文及深府[2016]14号文。然而熟悉7号文的盆友都知道,7号文的核心思想之一是“坚持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并补充强调,医改试点可以自行采购,但要在省级采购平台上进行。
但深圳自建采购平台,与广东药交所脱钩,仅仅在采购供应成问题的情况下,才向省级平台采购。这是深圳独自玩,把交易所当备胎的节奏啊!当然,对于上述质疑,深圳市是有备而来的。文件显示,去年11月,深圳市医改办收到国务院参事王京生《关于开展“互联网医药”模式专题调研解决药价虚高问题的建议》以及市领导批示后,对推进药品采购方式改革一事做了深入研究,形成了初步思路并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做了请示报告。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批示,同意深圳做药品采购完全市场化改革个案试点。省卫计委表示支持,带动省招标价格同步降低。
创全国“最低价”?
在卫计委高层领导允许深圳搞“个案”试点的背景下,允许突破7号文“以省”为单位的省级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的要求。然而,广东省级招标似乎难以突破7号文的轨道,药交所的价格一定会吸收深圳的议价结果,这就在实施层面形成省、市两级政策上的悖论。
这也意味着即将出台的广东省药品交易新方案无论如何调整规则,药品中标价总要与深圳的实际采购价挂钩。可以预见的是,广东药品采购价格因此而大幅度下行,下降幅度与深圳的价格高度相关。而30%以上的降幅,在全国来说都是力度空前,相比较安徽、浙江的平均降幅15%,福建的20%-30%(含省级入围带量采购),深圳似乎要创造全国最低价的节奏!
当然,也有人会说,这是GPO内部的价格,不会与全国的招标采购挂钩。我只能说这是天真的想法。纵观各省市的限价、报价、价格梳理政策(例如北京、辽宁,浙江),采购平台让企业自行申报全国最低价(实际采购价),而非招标平台主动采集,如果企业虚报瞒报,则通过企业间的质疑或举报措施来实现价格的透明真实(福建之前说不公开带量采购报价,结果只能呵呵)。因此,从当前的政策现状看,只要一地出现公开的价格,必将成为另一地招标价格的依据,毋庸置疑!
据悉,对较难谈判进口原研产品,全药网不作为议价谈判的重点,但厂家数多的品种,那就是杀价的对象,降价远超30%以上。广东药价从2014年来的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将会被深圳GPO打破,未来形成广东药价看深圳的发展态势。据悉,第一批议价谈判目录圈定了156个品种,准备从7月份开始启动项目。
不久前,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在考察深圳医改工作时说道:“公立医院改革,不让医保多拿钱,不让百姓多拿钱,不让医院少拿钱。那么改革的空间从哪来?就是‘腾笼换鸟’,一定要向流通领域要空间。”深圳的价格调整改革,也要坚定走“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子。看来深圳的GPO之路从筹备到启动之初就注入了很多想象空间,未来药企在深圳,乃至广东市场,将接受企业版的三明模式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