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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青海 > 青海春天获发新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但不得用于虫草生产
  近日,主打“极草”业务的青海春天(600381)发布公告称,公司已获发新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但同时表示该证不能作为冬虫夏草纯粉片(极草牌)生产的依据。
  
  在青海春天发布的财报中现实,青海春天2015年实现总营收为14.01亿元,同比降32.06%;净利润3.58亿元,同比下降2.09%。公司主营产品“极草”所获营收为11.17亿元,占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的79.72%,同比去年剧降41.05%。
  
  青海春天表示,极草产品构成了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停产将使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亏损风险。
  
  此前,4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曾向青海春天递送监管工作函,要求青海春天“核实并披露新证与公司目前主营产品冬虫夏草纯粉片之间的关系,明确公司是否可以依据新证进行冬虫夏草纯粉片的生产和销售,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青海春天回应称,新《药品生产许可证》不能作为冬虫夏草纯粉片生产的依据,不能作为2016年3月31日后生产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的销售依据。但2016年3月31日前所生产的产品还可继续流通和销售。
  
  2016年2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强调,根据新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2016年3月30日,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国家食药监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要求,因冬虫夏草产品相关试点工作被停止,企业将停止“极草”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2016年4月3日,青海春天召开了紧急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全资子公司三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五味颗粒、虫草参芪膏、虫草参芪口服液、健肾益肺颗粒、健肾益肺口服液、利肺片六种以冬虫夏草为原料的药品全国总经销权授权给青海春天子公司春天药用。
  
  春天药用拟充分利用自身在冬虫夏草行业多年的研发、销售优势与三普药业开展相关合作,双方将于近期就此次合作开展进一步的商谈、细化并确定相关事宜。同时,加强冬虫夏草原草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并根据目前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尽快制订切实有效的营销方案,扩大产品销售、增加市场份额。另外,拟加强、加快保健食品新产品的研发、报批工作,尽快投入生产,并考虑适时通过开展并购等工作实现外延式发展,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普药业由西藏恩荣于去年10月以3.2亿元的价格从上市公司智慧能源手中收购而来。资料显示,三普药业的主营业务为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口服液、煎膏剂、酊剂生产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中药材、藏药材种植销售;高科技产品开发、项目投资、仓储服务、物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保健品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9月8日);中药材、藏材药的种植、销售等。
  
  不过以“极草”为主的销售模式和传统的药品经营模式显然存在明显的不同,临时的虫草系列药品恐怕难以挽救青海春天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