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徽、江西、湖北、陕西、吉林的药监部门纷纷下发通知或制定工作计划打击“过票、走票”行为。联系到前不久的山东大案,相信此次全国上下展开的专项打击,很大程度上源于孙氏疫苗案的余波。
业界“过票、走票”的确给药品监管造成了不少的难度,所以,历年来各地药监部门对此行为的整治从来没有停止过,不过,像这次各地如此迅速齐头并进的现象,倒是少见。
观察药监部门对此现象不断严查的新闻,尽管年年整饬,然而,“过票、走票”的行为并没有完全杜绝。这次过票还能安然度过吗?
过票存在的土壤
医药行业多年来的持续繁荣,自然而然会吸引大量的人员和资金流入。由于医药行业发展阶段问题,为低成本推广药品,招商代理模式成为医药营销主营模式之一,而招商企业的目标客户90%的都是自然人。
自然人要操作医院,但是医药销售有自己的行业规范要求。受制于注册成立医药公司的审批困难,有的省份十年来没有新增过一家医药公司,多的是重组和兼并。所以,自然人和数量有限的医药公司联姻实属必然,并形成互惠互利的刚需。这就是“过票、走票”存在的土壤,也是虽历经打击依然不绝的原因。
过票成本已经剧增
笔者所处省会城市的医药公司,以前很多企业都开展有“过票、走票”的业务,所不同的是,有的公司自营业务和对外“过票、走票”相结合,有的纯粹是为自然人提供“过票、走票”的服务。无需实货入库出库,只携带进项票、出库单、质检,在开票大厅办理入库、出库、开具发票。整个“过票、走票”的流程下来、最多只需半个小时就能办好,如此快捷、便利、组织有序、态度良好的服务,是医药自然人的福音。
然而,经历过药监部门的整查之后,开展“过票、走票”业务的公司有了些许变化:税金点位留出一定空间,然后把这项业务分包代理出去,代理人办理各项手续和行业资质,名义上变成公司员工,把以往零散的业务归拢在若干代理人手里。一方面公司方便管理、同时可以规避一些风险(大事自然躲不掉,小事可以说是员工的责任——这也是传统)。
另外一些实力背景没那么强的医药公司,就要求在此“过票、走票”的自然人必须实货入库,同时租用公司的办公室办公。虽然医药公司楼上楼下走廊两端的每间办公室自成一体,但对外都统一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只是分属不同的“部门”。
对医药自然人的需求只堵不疏,所以,历年来的严查没有杜绝掉“过票、走票”,反倒促使这项业务更加专业,搞出了这个叫“挂靠“的升级产品。注意到这次的整顿也包含对“挂靠”的打击,不知道以后还会出现什么样的新生事物。
省会城市相对还算正规,监管薄弱的县级医药公司的“走票、过票”业务就更宽松,最早时候只需带着进项出库单,交2-5个点不等的费用,就能向下游的药店或者诊所开具出库单。现在严了点,进项需要税票、出库单、质检,实货拉过去至少要验一下,然后再向下游开出库单、税票。当然,出库开多少自己定,入库300盒,可以只开20盒,大多时候是绕开医药公司自己私下送,只要检查时药店能拿出来相应的出库单和税票就可以。操作第三终端做控销的自然人,都这么干。
大批自然人大量消失
药监部门对“走票、过票”以及“挂靠”的整治,甚至是这次全国各地同步的高调严打,使行业更加严谨专业,对于百姓用药的安全,这也是一件善莫大焉的好事。除了严打之外,给“走票、过票”致命一击的是税金的上涨,之前底价2个点、高开10个点,量大能优惠;如今底价2个点、高开15个点,量小还要更高点。对于毛利高的产品,这还可以暂时承受;对于低毛利纯销和做流通的这类自然人来说,幸福指数下降的就很厉害,“走票、过票”的自然人大量消失。一位专业“过票”的朋友印证了这个事实,他说,已经有大半年没开过增值税票了,普票开的也少了点。
但是,强行把所有医药自然人驱离市场后,在上游医药工业的巨大产能,和下游医药终端大量的产品需求和纷繁的服务需求之间,如上所述,存在广泛的需求。而只有为数不多的经营公司存在的话,势必会造成行业垄断和更隐蔽的个人经营。所以,想要彻底杜绝“走票、过票、挂靠”,就要解决这种现象后面的需求问题。
对于志存高远医药人来说,并没有人愿意在自己的经营蓝图上标记着“挂靠”。严管严查当然没错,谁来满足市场对经营公司数量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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